違反勞動契約或工作規則情節重大而終止勞動契約案例評析
人氣指數— 3207
美商華普飛機引擎科技公司黃姓工人因上班時打瞌睡,被資方以「情節重大」為由開除,黃姓男子不滿被炒魷魚,申請桃園縣政府勞工局調解,調解委員們認為:「情節重大」的理由過於籠統,而且工作規則中附加部分並未報縣府核備,故資方不應解僱員工。惟雇主以勞工違反勞動契約或工作規則情節重大,而主張終止僱傭契約,至於何為「情節重大」?係為一不確定法律概念,究竟其標準為何?爰撰文探討暨評析如下:
附件:15799-d.doc
吳俊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