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商問答(Q&A)大陸知識產權相關法令系列(二)商標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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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識產權(即智慧財產權)之定義向來眾說紛云,最廣被接受者為「人類精神活動所獲得之成果,依照法律規定所享有的權利。」明顯的,知識產權因法律規定而產生,世界各國關於知識產權之種類與產生權利之要件,雖趨一致,但仍有差異存在。為使業者對於中國大陸知識產權相關法令,建立初步觀念。本刊自本期起連續三期特彙集相關疑點以問答方式依專利法、商標法、著作權法及計算機軟件保護條例順序提供業者參考。3473-d
附件:3473-d.doc
周金城、吳俊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