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專利法修正內容簡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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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專利法於一九八四年頒布,經一九九二年修正過乙次,今年(二○○○年)八月二十五日第九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七次會議通過了二次修正,此次修正將於明年(二○○一年)七月一日生效。綜觀此次修正內容實乃中共因應國際上經濟全球化發展及知識經濟的興起,智慧財產權保護日益受到世界各國重視的趨勢,並由於現行專利法之部分內容不符國際間各公約、協約內容之標準,尤其是世界貿易組織(Wold Trade Organization,簡稱WTO)下完整之「與貿易有關之智慧財產權協定」(Agreement on Trade Related Aspects of Intellectual Property Rights,簡稱TRIPs)規範標準。因為只要是WTO會員國均必須一體接受後協定內容,且TRIPs協定為一最低保護標準,會員國若有國內法不符其規定者,非但爾後適用會發生困難,恐連入會申請將遭非議。海峽兩岸近年來均積極爭取申請加入世界貿易組織,又我國業者至大陸投資者為數頗眾,俟兩岸均成為WTO會員後,勢必產生許多專利法適用上之問題,為使眾多台商對於中共專利法有深一層之認識,茲就此次修正與台商權益較相關且修正幅度較大者,逐一加以介紹於后。8330-d
附件:8330-d.doc
周金城、吳俊彥